資格:
1. 作為橙縣華人浸信會的成員,我們被召喚向他人代表神。在基督裡,所有橙縣華人浸信會的成員都成為了神的孩子。
2. 要成為橙縣華人浸信會的的一員,就必須信靠主,將自己的生命當作活祭獻給神,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正如羅馬書12:1所教導的,時時實行,成為橙縣華人浸信會的一塊活石。
義務:
3. 橙縣華人浸信會成員應致力於教會的異象,即接觸更多的非信徒,特別是在華人社區,並鼓勵他們加入我們,成為建造橙縣華人浸信會的活石。
4. 橙縣華人浸信會成員應堅持教會的核心價值觀:愛神、彼此相愛。我們透過基督徒的愛團結起來。
5. 橙縣華人浸信會成會員應積極支持教會的異象並在世界範圍內分享神的榮耀。成員應使用神所賜予的屬靈恩賜在教會侍奉,並透過喜樂的金錢奉獻來支持教會的事工。
權利:
A. 參與及事奉權:
6. 所有橙縣華人浸信會成員均有權參與教會生活,享受教會設施, 並按照從神領受的屬靈恩賜在教會中事奉,並協助教會實現其願景。
B. 表決權:
7. 所有橙縣華人浸信會的會員應尊重並遵循長老的領導,並根據聖靈透過禱告的指引,在教會事務會議上對教會的決定進行投票。每位會友每年必須參加至少一次教會事務會議。不遵守規定將導致次年失去投票權,並需要重新啟動會員資格才能重新獲得教會的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