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信仰
浸信會信仰和信息(2000)中的這些教義代表了我們信仰的核心要素
一. 聖經
聖經是由神所默示的人寫成。聖經是神向人顯明祂自己,是神的指示之完美寶藏,神是其作 者。聖經旨在拯救世人,傳達真理,其內容毫無錯誤。因此,所有經文都是完全真實可靠的。聖經顯明了神用來審判我們的準則,所以在現世以及直到世界的末了都是基督徒得以合一的真正核心。聖經也是判定人類一切行為、信條、宗教觀念的最高準則。整本聖經都見證了基督,祂是神啓示的焦點所在。
二. 神
有一位獨一的又真又活的神。祂是智慧的、靈性的、有位格的存在,是萬有的創造者、救贖 者、維護者和統管者。神無限聖潔、完全完美、全能全知。祂擁有完美的認知,知道過去、現在、將來一切的事,包括那些有自由意志的受造物將來所做的決定。我們理當全然愛祂、尊崇祂、順服祂。永存的三一神向我們顯明祂的三一性,即父、子、聖靈各具不同的特點,但其本質、本性和本體卻不可分割。
1.聖父
聖父照著祂的恩典和旨意統管萬有,護理看顧萬有和受造物並且掌控人類歷史的走向。祂全能全知、全愛全智。對那些因信靠耶穌基督而成為神兒女的人來說,神是他們真正的父;對全人類來說,祂以慈父之心對待他們。
2.聖子
基督是神的永恆之子。祂道成肉身,從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而生。耶穌完全完美地顯明了神的旨意,行出了神的旨意。祂親自取了人性,有人的需要與局限性,完全與人認同,但沒有犯罪。祂順服神的律法,從而尊榮神的律法。祂替我們在十字架上受死,將我們從罪中救贖出來。然後,祂從死裏復活,有榮耀的肉身,向祂的門徒顯現,讓他們知道祂就是被釘十架前與他們在一起的那一位。祂升天,被高舉,現在坐在神的右邊。祂是人與神之間唯一的中保,是完全的神、完全的人。通過祂,人與神得以和好。祂將在大能與榮耀中再臨,然後審判世 人,完成祂的救贖之工。祂現今居住在所有信徒心中,是永活永在的主!
3.聖靈
聖靈是神之靈,是完全的神。祂默示古時的聖賢寫下聖經。祂光照人,使他們能明白真道。祂高舉基督,讓人知罪、知義、知審判。祂召喚人來到救主面前,使他們重生。在重生之時,所有信徒都受聖靈的浸,歸入基督的身體。聖靈陶造基督徒的品格,安慰信徒,賜給他們屬靈的恩賜,使他們能用屬靈的恩賜透過祂的教會事奉神。信徒受聖靈為印記直到最後得贖的日子。聖靈與基督徒同在,這是神使基督徒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之憑據。基督徒和教會在敬拜時、傳福音時、事奉時會得著聖靈的光照,領受聖靈賜下的能力。
三. 人
人是神獨具匠心的創造,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神造男造女,他們是祂創造的頂峰之作。男女性別是神賜予的,是神美好的創造。起初,人是無罪的。創造者賜給他自由,可以做出選擇。然而,他自由做出的選擇卻使他犯罪得罪神,使罪進入全人類。撒旦試探引誘人,於是人違背了神的誡命,墮落敗壞,不再無罪。他的後代也由此繼承了傾向於犯罪的本性和生活環境。因此,只要他們能夠做出道德上的決定,他們就會犯罪並被定罪。只有神的恩典能使人與這位聖潔的神建立關係,能讓人成就神造人的旨意。人的神聖是顯而易見的,這是因為神照著祂的形像造人並且基督為人死;因此,每個種族的每個人都完全有人的尊嚴,配得受到尊重和得到來自基督徒的愛。
四. 救恩
救恩涉及對全人的救贖, 是白白賜給所有接受耶穌基督為主和救主之人的。耶穌基督用祂的寶血永遠救贖了信徒。從廣義來說,救恩包括重生、稱義、成聖和得榮耀。除非個人信靠耶穌基督,接受祂為主,否則不能得到救恩。
重生或新生:這是神恩典的工作,由此信徒成為在基督耶穌裏新造的人。這是聖靈帶來人心的改變;聖靈使人知罪,人悔改並信靠主耶穌基督,以此來回應神。悔改和信心是恩典帶來的不可分割的經歷。
悔改是誠心離開罪,回轉歸向神。信靠是接受耶穌基督,全人委身於基督,認祂為主和救主。
稱義:神根據祂義的原則彰顯祂的恩慈,宣判那些悔改並信靠基督的罪人完全無罪。稱義使信徒得以與神和好並得到神的恩寵。
成聖:這是人重生時開始經歷的過程。信徒在重生時被分別為聖以成就神的旨意,開始能夠藉著內住之聖靈的同在和大能不斷成長,以達到道德上和屬靈上的成熟。重生後的人在恩典中的成長是持續一生的過程。
得榮耀:這是救恩達到完滿的階段,是被神救贖之人最終得福的永恆狀態。
五. 神恩典的旨意
揀選是神恩典的旨意,神依照其旨意使罪人重生、稱義、成聖和得榮耀。這與人的自由意志並不矛盾, 並且涵蓋了為達成這一目標的所有方式。神的揀選榮耀地彰顯了神主權的良善,是完全智慧的、聖潔的、不可改變的,使人無法自誇,讓人謙卑下來。
所有真正的信徒都會忍耐到最後。那些在基督裏神所接受並通過聖靈使其成聖的人絕不會從恩典中墜落,而會忍耐到底。信徒可能會因為疏忽或受試探而陷入罪中,從而使聖靈擔憂,妨害他們領受到恩惠和安慰,使基督的事工蒙羞,給他們招來暫時的審判;然而,神的大能藉著他們的信終將保守他們,使他們得救。
六. 教會
新約模式的耶穌基督的教會是一羣受浸了的信徒的集合。這一集合是自主的、地方性的,是在福音帶來的基督教信仰和團契上通過約聯接起來。教會遵行基督設立的兩個禮儀,依照基督的律治理會衆。信徒行使藉著神話語領受到的恩賜、權利和特權,力圖傳揚福音,直到地極。每個教會在基督的權柄下依照民主程序運作。在這樣的會衆中,每個成員都有責任以基督為主。聖經提到教會裏的職份有牧師和執事。儘管弟兄和姐妹都領受了恩賜,用於教會裏的事奉;但是,牧師這一職份只限於符合聖經規定資格的弟兄擔當。新約也談到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其成員包括歷代被贖之民,包括各國、各族、各民、各方的人。
七. 浸禮和主餐
基督徒的浸禮是奉父、子、聖靈的名使信徒全身浸入水中的儀式。這是順服的行動,象徵著信徒信靠這位被釘十架、被埋葬、從死裏復活的救主,象徵著信徒向罪死、舊的生命被埋葬、在基督耶穌裏復活、活出基督裏的新生命。浸禮也是受浸之人的見證,見證了他相信將來末世會有死裏復活。浸禮是教會的一個禮儀,是獲得教會會友資格和被允許領主餐的先決條件。主餐是一個象徵,也是信徒順服的行動。教會成員順服基督的吩咐,通過領受餅和杯紀念救贖主的受死和期盼等待祂再來。
八. 主日
主日是一個禮拜的頭一日。這是基督徒要定期遵行的慣例,紀念基督從死裏復活。主日的活動應該包括集體的和個人的敬拜神和親近神。主日的活動應該在耶穌基督的權柄下進行並且與基督徒的良知相稱。
九. 國度
從廣義來說,神的國度是指祂對整個宇宙的統治;從狹義來說,是指祂對那些甘心以祂為王之人的統治。具體來說,神的國度是人得救後進入的領域。那些信靠耶穌基督,像孩子一樣委身於祂的人會進入這個救恩的領域。基督徒應該禱告祈求神國降臨以及神的旨意在地上成就並以此為目標努力做工。神國達到完全圓滿的狀態是在末期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
十. 末後之事
神在祂所定的時間將以祂自己的方式帶領這個世界走向恰當的終結。耶穌基督照著自己的應許將親自以可見的方式在榮耀中再次臨到世上,死人會復活,基督會以公義審判每一個人。不義之人將被投入地獄這個施行永刑的地方;義人將擁有復活的、得榮耀的身體,將領受獎賞並與主永遠在天國裏同住。
十一. 傳福音和宣教
每一個跟隨基督之人和每一個主耶穌基督的教會都有責任和有特權使萬民做主的門徒。人的靈藉著聖靈得到新生,新生之人開始產生對他人的愛。所有基督徒都應努力宣教,這是因為重生得救後的人在屬靈生活中必然會這樣做。基督多次清楚明白地教導吩咐了這一點。主耶穌基督吩咐我們要向萬邦傳講福音。每一個神的兒女都有責任用口頭見證、基督徒的生活方式以及其他與基督的福音相符的方式來不斷努力為基督贏得失喪之人。
十二. 教育
基督信仰是提倡啓蒙和學識的信仰。在耶穌基督裏常存一切的智慧和知識。因此,一切與真理有關的學識都是我們基督徒傳統的一部份。人在基督裏的新生會開啓人的一切感官,使人渴慕知識。而且,教育在基督國度裏的使命與宣教和做善工的使命是協調一致的,所以教育同時也應該得到教會的大力支持。一個充分完備的基督教教育體系對基督子民全方位的屬靈成長計劃是有必要的。
在基督教教育領域裏,學術自由和學術責任之間應該有適當的平衡。在任何有序的人類關係中,自由常常都是受限的,不是絕對的。在基督教學校 、大學、神學院裏,教員的自由受限於耶穌基督至高無上的權柄、聖經的權威性以及各個學校不同的建校宗旨。
十三. 管家職份
神是一切現世福分和屬靈福分之源頭。我們自身和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屬於神的。從屬靈層面來說,基督徒欠全世界福音的債,神托付給他們傳福音這個神聖的任務,也賦予他們責任去管理他們擁有的財物。因此,基督徒有義務用他們的時間、天賦、財物來事奉神。他們應該認識到所有這一切都是交托給他們的,用於榮耀神和幫助他人。根據聖經的教導,基督徒應該甘心樂意地、有計劃地定期捐獻財物,要照各人當給的份慷慨地捐獻,以拓展救贖主在世上的事工。
十四. 合作
只要有需要,基督的子民就應該組織起來,成立各樣聯會以最好地為了神國的宏偉目標而協調合作。這樣的組織機構並沒有權柄彼此管轄或管轄教會,而是純屬自願、僅提供建議,旨在以最有效的方式支取、聯合、引導基督子民的資源和事工。新約模式的教會應該彼此合作,為了拓展基督的國度而推進宣教、教育、慈惠等事工。新約教導,基督徒的合一是靈裏的和諧以及基督子民的各個羣體為了共同的目標自願進行合作。當要達成的目標本身是合理的以及這樣的合作並不會違背良心,不會削弱對基督的忠誠,不會與新約中神的話語衝突時,是可以與其他基督教宗派進行合作的。
十五. 基督徒和社會秩序
所有基督徒都有義務在自己的生活中和人類社會中竭力尊基督的旨意為大。用來改良社會和在人與人之間建立公義的途徑和方式只有植根於個人的重生得救上才有真正持久的益處。這樣的人是在耶穌基督裏靠著神賜下的拯救恩典重生得救的。依照基督的心意,基督徒應反對種族主義、所有形式的貪婪、自私和惡行,反對所有形式的性方面的不道德,包括姦淫、同性戀、迷戀色情文化。我們應該努力幫助孤兒、窮困之人、受虐待之人、老人、無助之人、病人。我們應該為未